按照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省国资委党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7月28日开始对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6日。省国资委党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以及所属子分公司领导人员,在违反中央“六项纪律”、“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省国资委党委第三巡察组通过来信、来访等方式客观地反映问题。省国资委党委第三巡察组联络方式:13106516115(只接收短信);邮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45号 省国资委党委第三巡察组(收),邮编:050019;电子邮箱:sgzwd3xcz@163.com。联系信箱设在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被动房一层东入口北侧。
省国资委党委第三巡察组
2023年7月28日